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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介绍

岐山县图书馆简介

  《岐山县志》记载:“民国二十一年,在城东大街始建图书馆一处,次年该馆改为民众教育馆”。1978年7月,岐山县博物图书馆成立,馆址位于凤鸣西路71号。1991年9月,岐山县图书馆正式分设,次年5月迁至凤鸣东路8号,总建筑面积794平方米。

  县图书馆设编制7个,现有工作人员7人,其中正式人员3人,临聘人员4人;馆党支部现有党员5人,其中在岗2人,退休3人。馆内设办公室、图书借阅室、报刊阅览室、少儿阅览室、电子阅览室、视障阅览室、文献资料室、地方文献室、档案室等。

  馆藏图书11万余册,年征订报刊200多种;电子书借阅机内置图书3000多册,每月更新200册;购买“超星读书”数字资源4TB,馆藏书刊和数字资源免费向读者借阅。每周开放56小时,节假日正常开放。年接待读者7万人次,流通图书6.5万册次,数字阅读超过6万人次。2011年4月加入陕西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,图书采编、借阅和检索等业务实行计算机管理。2008年,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岐山县支中心,2011年建成10个镇级、144个村级服务点,2014年建成15个社区服务点,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文化共享工程服务体系。2019—2020年,建成9个镇级分馆、20个村和社区服务点,建成了上下联通、服务优质、覆盖城乡的县域总分馆服务体系,实现了县域内资源共建共享、图书通借通还。

  岐山县图书馆为县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,是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、建设书香岐山的文化服务窗口,是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多年来,秉承“读者第一、服务至上”办馆宗旨,树立“开放、共享、平等、公益”服务理念,创新服务模式,拓展服务领域,坚持将纸质资源与数字资源、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、线下服务与线上服务相结合,利用春节、“科技之春”宣传月、“三秦书月·书香岐山”全民读书月、图书馆服务宣传周、暑期、陕西省阅读文化节及传统节庆日,积极开展全民阅读、图书借阅、报刊阅览、数字阅览、信息咨询、送书下乡、培训展览等各类文化服务活动,活跃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;利用共享工程丰富的数字资源,为读者提供电子阅读、影视欣赏、知识讲座等服务,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全民共建共享。

  近年来,在县委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文旅局指导下,图书馆事业得到长足发展,连续多次被文化部授予“国家三级图书馆”称号,多次受到省市县表彰奖励,先后被陕西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评为阅读推广工作、流通服务工作、联盟工作先进集体,被宝鸡市委宣传部评为宝鸡市全民阅读基地,被宝鸡市图书馆学会评为阅读推广工作、流通服务工作、地方文献征集工作先进单位,被宝鸡市妇联评为“三八红旗先进集体”,被县委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、先进基层党组织,被县妇联授予“巾帼文明岗”称号。